第115章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 (第2/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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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就打不过我。那些资料,只是为了赢得更快一些。”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
随着一道笑声响起。
人影渐渐消失在虚空中。
林曦眼眸微闪,轻轻抚了抚羽灵蛇,迅速消失在广阔的原野之上。
——
王澈御剑飞行,享受着在空间肆意翱翔的感觉。
王澈并不喜欢魂翼。
当然也不讨厌。
只是作为曾经的修仙者,剑修。御剑飞行才是王道之一。
三十里看似很远,实际上,很短。
而且,因为是相对运动,王澈遇到那些千足兵蚁的时候,只花了几分钟。
其实磁力剑的速度,不算快。
只是这些千足兵蚁的速度,着实很快。
途中,还遇到了两位带着伤的城市守卫。
都是有些激动振奋的打了一个招呼后,就迅速撤离了。
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王澈的实力。
只知道,他是王霸天。
这就够了。
千足兵蚁:群居性魂兽,拥有高度统一的群体性,刚孵化的兵蚁,只有四只脚。但修为每过十年,就会长出一只脚,百年后,每百年长出一只脚,依次递增。
修为到百年就会进化,成为千足飞蚁,就会长出翅膀。
起初只能低空飞行,修为越高,就能飞得越高。
拥有千年以上的魂力修为的千足飞蚁,就会进化成为万足翼,就会成为天空系和虫系的双系绝珍魂宠。
在双系魂宠中,属于典型的我克我自己。
当然,魂宠是魂宠。
魂兽是魂兽。
魂兽的进化,和魂宠是不一样的。
只有和人类签订了生命魂契的魂宠,才会遵循人类研究的进化规律。
野外魂兽想要进化,更为困难,就算魂力修为达到后,也不会随便进化。
所以,野外的魂兽,能够轻松的看到数百年的千足兵蚁,数千年的绿毛虫。
当王澈看到千足兵蚁的时候,确实感觉有点小不妙。
数量太多了。
磁力剑飞行的高度不高,只有几十米。
能很清晰的看到,下方密密麻麻,宛若蝗虫群般的黑影,横陈在原野上。
一窝蜂似的,飞速朝着前方蜂拥前进。
随便一只千足兵蚁,就有寻常小狗般的大小。
作为